会议专题

县(市)级“三规合一”政策网络的比较研究

本研究运用政策网络的理论和方法,对由于不同的网络结构所导致的网络运行效果进行了深入剖析,希望为今后地方政府构建有效的三规合一体制和机制提供实证研究基础.政策网络是由多元行动主体长期互动所形成的复杂关系联结而成,已经被广泛地认识到对政策的形成和结果会产生重要影响.广州市目前推行的“三规合一”工作是典型的涉及多个行动主体的政策网络. 基于此认识,本文以广州市为例,通过对其下辖的番禺区和从化市两个区(县)市的访谈,从网络结构和网络运行机制如何影响政策效果的角度,对县(市)级“三规合一”所形成的政策网络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发现,虽然基于相同的政策设计,但由于番禺区和从城市经济发展状况、规划管理体制以及领导者权力等方面的差异,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政策网络结构中的利益主体的主动性存在差异、核心利益主体权责不匹配、以及利益主体数量不同导致网络结构复杂等现象,导致两个区(县)市网络运行中的协调和妥协机制发生变化,以至于实际形成的府际网络有差异,并产生了不同的工作效果.中国政治系统所固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尤其是规划管理体制会通过影响政策网络结构和运行机制而最终影响到政策结果:不同的县(市)政府组织决定了县(市)领导者掌握资源权力的多少,从而影响其在政策网络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垂直管理的差异会导致妥协机制运行的效果。也就是说,县(市)层面组织管理体制的差异会通过影响府际关系网络而最终影响到“三规合”政策的执行和结果。

地方政府 政策网络 利益主体 行政管理

李东泉 沈洁莹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城市规划与管理系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国外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及《国际城市规划》杂志编委会2014年会

南京

中文

267-273

2014-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