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能源项目实施条件及主机配置探讨
2011年10月9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是我国发展分布式能源产业的纲领型文件,对我国今后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实施,具有指导性作用。本文按照该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分布式能源项目实施条件和主机配置进行探讨,得出不同情况下主机配置的一般性原则。分布式能源项目实施的需考虑外部条件、经济条件及政策条件等。分布式能源项目主机包括天然气发电机组、余热利用设备;辅机包括辅助供热及制冷设备。主机配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在发电不能上网的条件下,系统规模应该按照满足电力基本负荷来设计,高峰负荷由电网来补充,适当配置辅助供热设施提供尖峰热量,辅助制冷设施提供冷量;按照建筑的性质不同,原动机的安装功率推荐负荷范围为30%~70%的高峰负荷,且配置规模相对越小越有利于系统的经济运行;当用户的供电可靠性要求高时,发电机组不宜少于2台。总之,分析一个分布式能源项目能否可行,首先需要项目具有稳定或相对稳定的冷热电负荷,其次经济上需要较高的上网电价、冷热价及较低的天然气价格,再次政策上需要较高的节能、环保标准。在主机配置时,天然气发电机组安装发电功率应按照最大电力负荷的30%配置,不足的冷、热负荷由燃气锅炉及电制冷补充,这样分布式能源项目才可能有较高的热效率及经济性。
分布式能源项目 天然气发电机组 设备配置
李纲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 100120
国内会议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热工设计专业委员会、全国化工热工设计技术中心站2014年年会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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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4
2014-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