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管制
土地承包经营权各种流转方式内源于农民生产经验总结,作为用益物权内容之一,它对于维护农民基本生活的保障、农村地区的安定秩序和农业的稳定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客体——土地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纯粹的民法规范又无法保证公共产品得到有效的保护,必须借助公法手段——管制手段的运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制,现行法律主要从流转的主体、方式和期限等做出了规定,但亦不尽合理之处,应当从理论上予以探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土地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对它的保护直接涉及公共利益的保护,但纯粹的民法规范无法提供这种保护,只能借助公法的手段——管制来予以实现。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制,主要体现在对流转主体、方式和程序上。法律应当放松对流转主体的限制、规范流转的方式和减少不必要的繁缛环节,保证权利主体合法利益的实现。
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方式 法律制度 农村地区
刘先辉
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河南洛阳 471003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2014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广州
中文
80-84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