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自然资源自治权的探讨--以日本温泉村自治组织为例

日本温泉村村落共同体保存着完整的自治组织结构,在其内部自治组织与私人主体的相互制衡下温泉资源的产权以及利益分配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格局,其反过来又维持了村落内自治组织长期稳定的基础.本文以此为启发,分析了我国自然资源治理的困境,提出确立基层自然资源自治权,即赋予一定地域内以及受一定文化影响下形成的特定的自然资源受益群体享有自主管理、使用当地自然资源并从中公平获利的权利.

自然资源 基层自治权 法律保护 立法完善

刘晓琛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2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2014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广州

中文

85-89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