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城乡一体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完善

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法律虽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但对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规定甚少.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应制定专门的《饮用水保护法》,对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进行专章规定;统一调查、建立档案,科学划定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成立专门的农村饮用水保护管理机构;创新监管模式并建立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和激励机制等进一步完善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以确保广大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

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制度 立法完善 城乡一体化 农村地区

乔刚 曹金锋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重庆401120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2014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广州

中文

123-127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