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视野下青藏高原区域自然资源保护立法问题探讨
青藏高原区域是我国比较特殊的一个区域,其独特的地质条件和生态系统,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在这个区域内,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伴随着自然条件变化以及不断增多的人类经济活动,青藏高原区域生态持续脆弱趋势正在加剧,自然资源保护的立法问题成为探讨的必要,结合世界主要国家的自然资源保护立法经验,从比较法的角度根据青藏高原区域自然资源保护立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于青藏高原区域的自然资源保护立法应当坚持顶层设计原则,从青藏高原区域的跨省性和独特性出发,青藏高原区域要求有一个专门的、区域性的、综合性的立法保护,青藏高原区域的各省区应当因势利导,制定合作协调的本区域内的自然资源保护地方性法律、法规的青藏高原区域自然资源保护立法构建和相关制度的完善对策。
自然资源 生态保护 立法完善 比较法
唐军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 成都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2014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广州
中文
141-145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