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构建甘南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法律保护机制研究

2008年,“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正式启动,构建甘南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法律保护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而我国现有相关立法缺位,法律责任主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不明确,没有专门的水源补给补偿管理机构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其建设步伐.本文提出制定《甘南州水资源生态补偿条例》的设想,提出在立法中明确权利义务主体,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完善甘南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执法管理体制等建议.

水源补给 生态功能区 法律保护 立法完善

唐正彬 李斌伍

兰州商学院法学院,甘肃 兰州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2014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广州

中文

150-157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