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
自然资源所有权有别于传统物权理论下一般类型的所有权,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也决定了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与传统所有权制度之间存在差异,如何完善我国现行自然资源所有权法律制度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笔者在分析自然资所有权特殊性的基础上,对我国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的现状进行了梳理,指出我国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在立法模式、所有权主体、所有权行使的监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自然资源所有权立法模式,建立国家代理人制度,完善自然资源监管法律制度的法律对策。
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 国家代理人制度 法律监管 立法模式
王文卓
昆明理工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0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2014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广州
中文
178-182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