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野生动物侵农谈野生动物致人损害补偿制度的完善
通过野生动物侵农这一事件入手分析了我国现行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赔偿制度的缺陷和不足,指出其既不利于弥补受害人的损失,也不利于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基于此提出了明确补偿义务主体,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基金制度,扩大赔偿基金的来源,明确损害补偿的范围,丰富生态补偿的形式,完善补偿标准,制定和完善具体的补偿办法的对策和建议.
野生动物 致害事故 国家补偿 法律制度 立法完善
许迎春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北京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2014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广州
中文
219-221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