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生态文明视角下我国污染场地修复的法律思考

污染场地修复是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对受到污染的工农业用地进行恢复、重建使其符合生态文明的需要、适应可持续社会发展.污染场地修复在生态文明的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贯彻生态文明的精神,保障人们平等的环境权,另一方面有利于实现生态正义与社会正义的统一.但目前我国污染场地修复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理论研究不深入、相关法律制度欠缺.本文旨在生态文明的视角下,重新探究污染场地修复的相关问题,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更好地达到对受损环境的自然修复与社会修复的双重目标.通过分析,构建污染场地修复的法律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度机制的建构与运行,更好地完善污染场地修复行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并提出了完善污染场地修复专有法律法规,实现污染场地修复的产业化、技术化,科学贯彻“污染者付费”原则,健全公众参与和信息披露机制,健全污染场地修复监管机制的对策。

污染场地 生态修复 法律制度 生态文明

陈开琦 王晓冬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 成都 610000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2014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广州

中文

298-303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