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正义论》视阕下资源型地区生态补偿的法哲学思考
环境正义是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延伸,生态环境恶化成为人类不可避免的生存与发展的障碍.资源型地区由于生态脆弱性,作为最少受益者的当地居民承担了更多的环境风险.运用环境正义理念,照顾到最少受益者群体,通过完善生态补偿立法,改善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实现对资源型地区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补偿,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资源型地区 生态补偿 法律制度 环境正义理论
马存利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2014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广州
中文
446-448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