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兴则文明兴:确立“生态兴国”战略,推进生态建设主流化
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与自然的关系史.在人类文明产生和发展的进程中,“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已成为历史定律.为走出生态困境,建设生态文明、保障生态产品乃高明之举.然而,在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中,作为核心内容的生态建设严重滞后,亟需在国家层面确立“生态兴国”的战略,全面推进生态建设的主流化.其中,制定生态保护和建设基本法之《生态保育法》并推进法律体系的生态化是奋斗的长远目标,组建生态建设部乃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了确立“生态兴国”战略,推进生态建设主流化的策略:确认“改善生态”为基本国策,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生态”三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国策体系,增列建设“生态健康型”社会,形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健康型”三位一体型社会的战略任务体系,制定作为生态保护和建设基本法的《生态保育法》,推进法律体系的生态化。并推出了组建生态建设部,扫除体制机制障碍的措施:建议将各有关涉及生态保护职能的部门整合起来,组建成统一的生态建设部,由其统一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的生态用途管制职责,为协调生态建设部门同各级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以增强生态建设监管的统一性、顺畅性和有效性,还须设立区域或流域一级的生态监管机构,并建立由联动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和矫正(纠错)机制等组成的运行机制体系。
生态保育法 生态文明 生态建设 生态兴国战略 行政体制
杨朝霞
北京林业大学法学系,北京 100083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2014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广州
中文
975-979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