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保法庭的实践困境及其发展出路
为了应对日益频繁的环境纠纷,我国法院纷纷设置环保法庭,而已经设置好的环保法庭却面临无案可审的尴尬局面.结合司法实践,探讨了建立环保法庭的法理基础和价值功能,重点从现行法律缺陷、专项救济基金匮缺、专业人才不足三个方面分析其面临的实践困境,提出了转变思维方式、完善立法、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救济基金和法院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发展出路.
环保法庭 公益诉讼 司法实践 立法完善
周桂英 陈建华
湘南学院,湖南 郴州423000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 郴州423000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2014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广州
中文
1045-1049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