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获得了“公平”的劳动所得吗?--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测度与验证
本文构建了一个用于分析员工劳动所得偏离程度的测度模型,并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对企业和员工拥有的权利配置控制权及其对最终员工劳动所得的影响效应进行了测度与检验,正面回答了员工是否获得“公平”的劳动所得.研究结果表明:(1)权利配置控制权对员工劳动所得最终形成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企业拥有的强势权利配置控制权将使员工获得低于“公平”价格的劳动所得;(2)权利配置控制权强弱具有明显的异质性,但员工无疑在获得劳动所得的过程中普遍处于弱势地位,最终作用的结果是使员工获得的劳动所得低于“公平”劳动所得幅度达到7.93%;(3)员工在保险、工会、所有权性质、行业等方面的差异并不能直接改善员工基本面临接受一个低于“公平”劳动所得的局面.本文的政策含义是:改革好企业内部收入分配问题,就必须要强化员工的权利配置控制权,赋予员工平等的参与权、共享的收入权和充分的保障权.与此同时,要充分依托市场解决劳动力在不同所有权、行业、地区的流动性问题,工会、三方机制、保险等作用也不可忽视.
劳动工资 权利配置 平等性 市场机制
刘长庚 许明 刘一蓓
湘潭大学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国内会议
湘潭
中文
334-351
2014-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