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院校与幼儿园合作育师现状调查分析
20世纪90年代,伴随英美等国率先开展的以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为主要形式的大学(含高师院校)与中小学合作模式研究,我国也先后尝试开展了高师与中小学合作育师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但高师与幼儿园合作育师研究较少,关于高师与幼儿园合作培育职前学前教师的研究更少.本文将高师与幼儿园合作培育的职前学前教师的对象限定为高师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生,探索高师与幼儿园合作育师的困境与消解路径.为保障高师与幼儿园有效合作,高师要根据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和社会发展需求,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习见习和评估体系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调整。如在培养目标上,改变长期我国高师学前教育专业重理论轻实践、重观念轻技能、重学历轻能力的倾向,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为指导纲领,明确为学前教育服务的办学定位、修订学前教育专业培养方案,面向幼儿园,改变我国传统的以“大学为基地”的幼儿教师培养模式到“以幼儿园为基地”的新型教师培养模式,及按照幼儿园的实际教学需要培养幼儿教师。在课程设置上,高师学前教育专业课程应适应时代的发展,立足发展、体现前瞻性、突出学术性、注重综合性和彰显人文性。随高师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培养目标的调整,课程设置必然进行相应的构建。《课程标准(试行)》指出“强化实践意识,关注现实问题,体现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的新要求。教师教育课程应引导未来教师参与和研究基础教育改革,主动建构教育知识,发展实践能力;引导未来教师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形成个人的教学风格和实践智慧。”因此,高师要针对学前教育专业学科的实践性特点,增加实践性知识教学,加强教学方法与技能训练,使课程设置能够切实帮助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入园开展实践教学。与幼儿园共同建立教育实习导师制度。高师与幼儿园共建教育实习导师制度,确定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拔标准,完善指导教师的聘任制度和评价制度。同时,为实习指导教师提供相关业务培训。改善高师见实习普遍存在时间短、内容与形式单一、评价与考核制度不完善、教师实习指导不到位和学生实习效率低、流于形式等现象。
高等师范教育 学前教育专业 学科建设 幼儿园
吴忠霞
合肥师范学院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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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479
2015-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