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的完善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是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的环境保护制度之一,其对矿山环境的有效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我国目前关于对其的法律规定存在立法及执法层面上的诸多不足,为此,我国应通过加快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的立法工作、统一保证金监管部门、多元化保证金收缴及返还形式、确定统一的保证金缴存标准、明确纳入公众参与程序五个方面来完善中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矿山开采 环境治理 保证金制度 立法完善 监管机制
李艳秋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119-122
2015-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