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新《环境保护法》污染防治的新举措研究

面对我国严峻的环境形势,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法基本原则、环境法律制度、程序性环境权、环境法律义务和责任在内的污染防治新举措.它们为污染防治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为污染防治提供了制度保障,使污染防治由单一治理走向多元共治.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入法、实体性环境权的缺位、环境法律义务与责任的脱节,环境法律制度的诸多缺陷消解了该法污染防治新举措的作用.可通过删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体性环境权入法、完善环境法律责任和健全环境法律制度的方法增强该法污染防治新举措的作用。

环境保护法 污染防治 生态文明 立法完善

南景毓

四川文理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四川 达州 635000

国内会议

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上海

中文

183-189

2015-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