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生态保护红线绩政府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构建探究

政府绩效评估对行政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为,构建好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评估法律制度对实现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以及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由于“GDP至上”的绩效考核理念的影响、考核主体的限制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致使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评估制度构建面临障碍.而本文主要从理念的转变、多元化评估主体制度的构建、公众参与制度以及行政监督制度的角度提出建议,但首先需确立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评估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是统筹兼顾、体现差异、以人为本以及科学公正原则.

政府部门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绩效评估 法律构建

曾文革 赵梦辉

重庆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上海

中文

287-291

2015-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