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应与时俱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通过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进一步推动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构建.面对现实状况,新环保法应当再次积极修改以助力新制度的构建,对于制度构建中可能涉及到的问题,包括原告资格,诉讼模式,指出必须了解实践中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其法律效果的实现必将面临许多问题,行政机关即将成为更多诉讼案件的被诉主体就将是不可逾越的难关,新《环境保护法》应当知难而上,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破坏和污染行为,势在必行。
环境保护法 行政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诉讼模式
张宝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四川 成都 610071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300-302
2015-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