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看我国的中央与地方职权划分--经验与模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是通过运用行政权力介入环境影响评价从而实现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我国是中央与地方的共同职权.从管理效能的角度看,中央政府在掌握大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的同时并不能很好地实现监管.在审批权限的划分过程中还存在着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恣意扩权的现象.从审批权限划分方式上看,通过法律的划分给环境保护实践操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在改革的背景下,对于中央与地方审批权限应以由国务院划分为宜,这也是切实维护国务院对地方政府领导权的一种方式.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制度 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 职权划分

肖明新

中山大学法学院,广州

国内会议

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上海

中文

460-468

2015-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