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依法治国方略下的环境法治困境与出路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观背景下,我国环境法治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但就目前环境法治的实施现状来看,还存在立法不足、执法混乱、司法匮乏以及被动守法等积弊.欲突破环境法治困境,须完善以下环节:立法层面,应当在严格遵循自然法则的立法理念指引下,合理配置环境权利和义务,通过“立”、“改”、“废”以及司法解释等具体手段加以完善;执法层面,应改明确执法层级的职责、优化环境管理制度、化解地方干预执法、完善强制执行措施和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司法层面,应从健全环境审判组织和队伍、补充环境审判规范性文件、加强司法审判的配套等层面予以完善;守法层面,不仅要构建完善的公众环境权益保障体系,促使公众积极监督立法、执法和司法,还应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体系,强化公众的环境保护义务.只有通过科学民主的环境立法、公平严格的环境执法、独立公正的环境司法以及积极主动的环境守法,才能化解环境危机,实现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目标诉求.

环境法 法治建设 立法完善 依法治国理念

白洋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山东淄博 255049

国内会议

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上海

中文

495-502

2015-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