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治理的公共性价值及其制度矫正
环境治理是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机制,以保护自然资源、控制环境污染及解决环境纠纷为内容的管理制度.环境治理的公共性价值是环境治理体系的灵魂性根基,决定了环境治理的发展方向、工作重心和优先次序.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实现环境治理公共性最为基础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因此,通过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可以最大限度的克服环境治理的各种困境,同时也为推进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制度创新.
环境治理 公共利益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法律规制
宁清同 任洪涛
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口 570228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571-575
2015-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