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野生大豆流失案”的法律思考

本文主要通过研究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制度,从而揭示出我国目前对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完善建议,扩大生物资源保护范围、明确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制定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专项法律制度,完善现行法律的管理体制,国内立法与国际条约进行良好衔接,希望能对我国生物遗传资源的保护有所裨益.

生物遗传资源 惠益分享制度 立法完善 生态保护

普官秀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国内会议

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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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806

2015-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