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我国噪声污染侵权救济的局限及完善

我国现行立法在噪声污染侵权救济过程中存在多种局限,导致公民在面临噪音污染侵权时得不到有效的救济.针对我国噪声污染侵权纠纷频发,噪声污染投诉率居高不下这一现状,本文从“噪声污染”的界定、噪声污染侵权构成要件的认定、侵权救济方式的选择和噪声污染侵权责任的形式四个方面,剖析现行法在噪声污染侵权救济中的局限,寻找我国噪声污染纠纷频发的具体症结,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噪声污染 侵权纠纷 司法救济 立法完善

吴永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国内会议

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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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895

2015-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