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略论
国家于2015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可谓国家建国来最严格的一部环保行政法规,为了使各企事业相关人员更有效的理解掌握该法条款内容,更好地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应用,笔者对该法进行了学习概况总结,并从协调发展、义务保护环境、统一监管等“四”原则,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和补偿制度、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等“十二制度”,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污染事件报告、信息公开等“五”规定,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监督管理职能等“十”关注及“二”严禁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环境保护法 资源利用 环境质量 评价指标
陈立荣 张敏 黄敏 李辉 蒋学彬
中石油川庆钻探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国内会议
宁波
中文
1053-1055
2015-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