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诉讼的类型--基于环境诉讼与传统诉讼的关系
现如今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导致了严重的环境问题,这种严峻的形势已经使得学术界有必要对环境诉讼基础理论进行梳理和论证,建立环境诉讼基础理论体系,以指导环境诉讼的发展.学界对于环境诉讼的研究比较全面,然而,需要认识到,环境诉讼不仅仅只有环境公益诉讼,还包括传统诉讼理论中的环境私益诉讼,而环境公益诉讼也可以作进一步的类型划分,并对每一种细分的类型进行研究.本文本着为促进环境诉讼理论发展的意图,拟通过对环境诉讼分类的必要性即类型化进行分析,并对环境诉讼和传统诉讼的关系,即专门化进行阐述,在不应将环境诉讼专门化为一种新型诉讼的观点背景下,叙述了环境诉讼分类标准的选择及类型体系的具体内容,以期为环境诉讼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做些基础性的贡献。
环境诉讼 传统诉讼 类型化 专门化
靳景涛 王干
华中科技大学 法学院,武汉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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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309
2015-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