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急救立法对长沙市医疗急救事业的推动作用
《长沙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于2015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通过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所涉及的范围是指急、危、重伤病员送达医院救治前,在120急救(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下开展的现场抢救和运送途中紧急救治等医疗活动.时间属性是院前,不包含院内急救和出院转运;调整对象是院前医疗急救及其相关管理活动.《条例》从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管理、院前医疗急救保障、法律责任等多方面进行相关的规定.《条例》的出台,对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行为,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方面,有着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
院前急救 医疗管理 地方立法 行业规范
龚茂林
长沙市120急救中心
国内会议
南昌
中文
227-230
2015-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