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近代国人关于土地产权的探索与实践

近代国人对于土地产权曾作出过不同的思考.洪秀全在《天朝田亩制度》中提出了平分土地的设想,孙中山提出过”平均地权”与”耕者有其田”的主张.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借鉴吸收以往的历史经验,结合当时的国情,通过多次实践与现实考量,最终把”耕者有其田”落到了实处.在近代中国110年的大部分时间里,除了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苏维埃政权的部分区域和解放战争时期广大解放区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外,大部分时间仍然以传统的封建土地私有制为主。从总体上说,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土地买卖是导致地权集中的杠杆,买卖的最终结果:全国广大自耕农和半自耕农普遍失地破产,多数中小地主也迅速没落,或不愿投资土地,结果有能力和胆量购买土地的,只剩下少数大地主,形从而成地权流向大地主的单向流动和恶性集中。由于但从微观考察,在通常情况下,土地买卖发生的地权流动是多向的。在地权大量由小自耕农、半自耕农流向地主的同时,也有部分土地由破落地主转往经济地位上升的农民手中,还有地主和农民阶级内部的地权转移。因此,并非每一笔土地买卖都会导致地权进一步集中,中国的地权关系极为复杂,不同的时代和地区有不同的习俗和惯例,地权表现形式也因此不同。

土地产权 封建土地私有制 土地买卖 中国近代史

张立胜

德州学院历史与社会管理学院,山东德州25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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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