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国核电厂液态流出物取样监测方案的比较
核电厂流出物排放控制是控制核电厂对公众照射的直接手段,核电厂流出物监测是流出物排放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核电厂流出物监测,以判明流出物中的放射性物质的数量,与管理限值或运行限值进行比较,并为应用适当的环境模式评价环境质量、估算公众所受的剂量提供源项数据和资料.美国、法国、德国、日本和国内核电厂液态流出物的取样监测方案对比,美国、日本和德国的相关规定认为,液态流出物的核素的活度浓度若低于探测限,则不计算在排放量中。我国核电厂根据GB6249-2011规定,对于低于探测限的监测结果在排放量统计时按探测限的二分之一取值进行。流出物监测结果是环境影响现状评价的源项数据,是制定环境监测方案的依据,我国核电厂液态流出物取样监测方案是符合国家审管要求的。但是,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核电厂的液态流出物取样监测方案仍具有改进的空间。
核电厂 液态流出物 取样监测 环境评价
蒋婧 方岚 祝兆文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国内会议
南宁
中文
90-91
2015-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