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税收调控中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

税收法定原则要求课税要素必须明确规定于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之中,而税收调控则需要政府能够对课税要素进行灵活变动,二者之间存在较大的矛盾冲突.授权立法在税法领域的引入,通过税收法定原则中”法”的范围的扩大,使政府能够通过行政立法合法地参与调控,发挥其最能够及时感知经济变化以及最有能力判断税收调控是否正当合理的优势.但目前学界仅关注到特别授权立法,而对法条授权立法的妥善运用以及规范化构建都还亟待深入研究.

税收调控 法定原则 授权立法

刘桂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二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太原

中文

511-517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