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环境税的建立
当前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单纯依靠市场自发的资源配置机制及政府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管制手段已经难以有效防治,需要充分运用预算、税收、财政投资等多种手段,使政府在更大范围内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环境税使污染者的边际私人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成本,将污染者的外部成本内在化,使其面临真实的成本和收益,激励企业寻求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双赢,最终实现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专款专用首先能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治理当前恶劣的生态环境;其次,可提高新税种的可接受性和税收遵从度,有助于获得政治支持:最后,有利于公众监督环境税收入和使用情况,提高环境税使用透明度、使用效率。
环境税 激励机制 专款专用制度 可持续发展
张美秀
福州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二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太原
中文
549-553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