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经济法之辨原

本文着重从中国实际出发,并与日本等外国进行简略比较,就经济法的内涵、外延及其特色,从基本概念界定、基本范围划定、基本地位确定等层面展开分析,认为经济法应回归本原,即正确处理国家(政府)与经济(市场)的关系,将市场决定与政府有为这两种因素有机结合起来,对实现国民经济治理现代化作出积极的担当.

经济法 国家主体 国民经济 法治建设

张红

日本冈山大学法学

国内会议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二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太原

中文

764-777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