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么是大陆法系统国家--经济法文化现象的考察与解释
文化选择偏好直接制约了不同国家对待经济法的态度与立场.经济法法律现象普遍有迹可循,但如果以严格的”经济法”语词为标准来识别经济法文化,那么只在大陆法系传统国家存在有经济法文化现象.面对经济生活中的危险力量,两大法系采取了不同的预防机制和法律准备,英美法系国家利用灵活机动的宪政机制与司法传统来化解这种危险,而大陆法系国家则选择了事前立法的经济法防控机制.在理性主义指导下,大陆法系国家的规划性立法活动与法律整理习惯塑造了经济法部门的轮廓,而职业法学家群体则以对经济法概念、学说、知识体系的建构和解释,以及参与经济法立法等方式,推动了经济法文化现象在这些国家的生成与发展.
经济法 文化现象 大陆法系 司法解释
单飞跃 张玮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二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太原
中文
778-789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