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反垄断法宽大制度的运用及问题
宽大制度是世界各国实施反垄断法时对抗卡特尔的有效执法手段,它通过鼓励卡特尔成员揭发违法卡特尔行为,对卡特尔起到威慑和瓦解效果.我国《反垄断法》在立法中引入了宽大制度,反垄断执法机构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但是我国目前的宽大制度无论是在自由裁量性和可预期性方面,还是在实施效果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本文通过对域外宽大制度的分析,阐述宽大制度的制度特征及实施条件,论述我国宽大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我国《反垄断法》在立法上导入宽大制度,顺应了反垄断法制建设的国际潮流,对及时发现和查处卡特尔行为,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维护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产生积极效果。尽管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出台了一系列反垄断法实施规章,完善了宽大制度的实施细则,但仍有很多改进的空间。宽大制度的初衷是通过减免处罚诱使卡特尔成员主动告发,从内部瓦解卡特尔行为,各国在引进宽大制度时基本上是沿着如何更大程度上激发经营者自首积极性的思路而设计的,我国应从宽大制度的这一特征出发,借鉴域外立法和实践经验,从制度内容与程序上完善我国的宽大制度,进而加强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效果,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反垄断法 宽大制度 卡特尔行为 立法完善
戴龙 张天琪
中国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二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太原
中文
821-826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