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主义到社会本位--论经济法理论范式的转型
国家主义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经济法理论的基本范式,它具有时代的进步和合理性,又具有时代的局限性,且已对经济法发展形成制约.新的理论范式既要超越国家主义,又不应是个人主义的简单复归,而是以个人主义为前提的社会本位.在这种范式中,国家在经济法中的身份和角色将彻底改变.
经济法 国家主义 社会本位
薛克鹏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二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太原
中文
145-150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