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总水平调控手段的法律完善建议
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的基本前提条件,保持价格总水平的相对稳定或基本稳定,是宏观调控追求的目标和方向.价格总水平发挥作用的价格手段有六种,分别是重要商品储备,价格调节基金,保护价格,价格监测,临时干预措施,价格紧急干预措施,他们之间相互补充,共同为价格宏观调控的稳定发挥着作用,但是目前的价格手段存在不足,需要加以完善,以应对当前经济宏观调控的整体要求.
价格水平 宏观调控 法律制度 立法完善
徐丽红
德州学院政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二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太原
中文
405-413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