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院前急救医疗体系对立法的需求
文章通过总结急救医疗体系的不足之处,例如急救组织性质与管理体制不明确、急救网络缺乏统一规划、急救模式混乱、急救系统缺乏统一指挥调度、院前急救机构与人员缺乏统一的资质要求、院前急救与院内的衔接机制不明确、对急救对象缺乏分类管理、公民的急救责任和义务没有明确规定等问题,凸显出院前急救对法律法规在急救行业的欠缺,文章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我国院前急救行业对法律的需求:缩小我国同国际上发达地区院前急救体系的行业差距,规范我国院前急救的建设急需急救立法,急救立法,减少急救行业资源浪费,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保护院前急救人员和患者权益减少院前急救医疗纠纷,实现急救立法,构建和谐社会。目前缺乏立法急救行业是制约我国急救事业发展的瓶颈,只有建立急救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使我国急救行业长足稳步发展。
急救事业 法律法规 权益保障 立法完善
盛学岐 徐梅 安润 冉飘 王见菊
青岛市急救中心
国内会议
山东病理生理学会危重病医学专业委员会第九届学术大会暨山东省医师协会急救医学医师分会第四届学术大会
山东济宁
中文
225-226
201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