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武汉市湿地资源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湿地是与森林、海洋并成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的重要生态系统,也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而作为古代云梦泽遗址的武汉,湿地资源尤其丰富.然而近些年来,由于围湖造田、水体污染等原因,湿地不断的退化.保护湿地资源,社会公众的参与必不可少.武汉市的湿地资源保护中,存在着公众参与较少、参与方式单一、参与秩序杂乱无章等问题.鉴于此,构建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势在必行.并针对公众环保意识与环保行为皆不足、公众参与的中坚力量——环保NCO数量少、关于监督检举的规定缺乏确定性和局限性等问题,提出了应当健全环境教育制度、简化NGO注册的程序、增加NGO的经费来源、对因保护湿地而受到损失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公众检举和控告的对象,不应仅限于破坏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行为,还应包括在湿地保护过程中政府的行为。对于政府的不作为和不当作为,公众都可以进行检举和控告。武汉市湿地保护工作是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市民的行政行为,每一位市民都是该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因此对于政府关于武汉市湿地保护工作的行政行为,大家都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湿地资源 公众参与制度 环境保护 法律规制
肖晗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30-37
201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