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环境司法改革的公众参与
环境司法是指在国家现有的法律体系和法律机构框架之内,人民法院依据其法定职责,接受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原告的起诉,或者接受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公诉、民事公益诉讼,并以民事诉讼审判、行政诉讼审判、刑事诉讼审判和受理、审查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申请的方式,使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得以及时、正确的实施和实现的司法活动.环境司法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要有公众的参与才能不断完善.本文以甘肃法院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实践入手,探讨公众参与与环境司法改革的关系及参与的具体方式.环境司法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各方的大力支持。作为改革的主体,人民法院应当适应时代发展和法治现代化的进程,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各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环境诉讼的途径,鼓励公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维护良好的司法环境,促进我国生态环境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环境司法 公众参与 法律规制 司法改革
辛增路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51-54
201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