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司法保护制度的完善

构建由司法机关通过审理环保刑事案件、环境污染引发的民事案件、环境行政诉讼案件和环境非诉讼执行案件,依法保障环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发挥人民司法的能动作用的环境司法保护制度对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本文着重就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与云南环境司法制度完善的必要性,云南环境司法制度建设状况与存在的问题,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与环境司法制度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在宪法中增加公民环境权,从立法上放宽原告起诉资格;明确牵头部门,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环保协调机制有效运转;完善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制定环境公益诉讼地方法规,弥补国家立法的不足;以生态修复、保护环境为目的,创新环境案件判决和执行方式的建议。

生态文明 环境司法 立法完善

张树兴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昆明,650106

国内会议

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第三届环境司法论坛

贵阳

中文

69-74

201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