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司法联动机制的构建
构建生态资源司法联动机制,是人民法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法院应对日益复杂生态资源纠纷的有效途径.本文从论述人民法院构建生态资源司法联动机制的理论支持入手,深入分析构建生态资源司法联动机制的现实动因,最后分别在诉前、诉中、诉后三个阶段全面设计构建生态资源司法联动机制的具体思路.本文以生态文明建设为背景,考察了人民法院构建生态资源司法联动机制的相关问题,以期能引起对法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思考.伴随着生态资源纠纷的日益复杂,生态资源司法联动机制的构建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在生态资源管理领域的积极体现,也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建立健全生态资源司法联动机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统筹兼顾,要以“现代诉讼理念”为指引,努力探索,要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狠抓落实,为生态资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法院 生态资源司法 科学发展观 诉讼理念 立法完善
林伟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99-104
201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