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我国环境刑事司法的认识和思考

现行立法对环境犯罪的追究力度已经不适合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发展的需求。推动我国《刑法》立法修改,加大刑事司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与震慑,以应对我国环境危机的当务之急.文章介绍了刑事司法介入环境保护的必要性,根据我国环境刑事司法制度的现状,提出了科学配置环境行政权和环境刑事司法权,完善其程序启动的相关制度,增设新罪种,扩大刑法在环境保护中的适用范围,组建专业的环境司法机构和构建环境刑事司法人员的选拔机制等我国环境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建议。

刑法 环境违法行为 刑事司法 立法完善

王璇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第三届环境司法论坛

贵阳

中文

23-25

201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