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生态文明城市的法律价值

本文在传统法律价值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生态文明伦理观,对传统法律价值注入生态文明元素,赋予传统法律价值的新内涵,论述生态文明城市的自由价值、生态价值、公平价值、效益价值、安全价值,即从对自然的绝对自由到相对自由的演进,由社会秩序向生态秩序扩展,由代内公平向代际公平迈进,从经济和社会效益向生态效益转变,由社会安全到生态安全跨越,并阐释了生态文明城市法律价值冲突的现象及解决原则。

生态文明城市 法律价值 法治建设 社会秩序

王世柱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国内会议

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第三届环境司法论坛

贵阳

中文

49-58

201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