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诉讼审判专门化的实践路径
近年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再次将公众的视野聚焦在如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环境纠纷的频发与普通法庭受理积极性差之间的矛盾愈发凸显,环保官司难打成为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过程中的主要难题.为满足人民群众享受良好环境的新期盼,人民法院正在以积极的姿态为广大群众畅通诉求渠道.在云南、江苏、贵州等地,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审判专门化开始进入实践阶段.环保法院、环保巡回法庭、环保审判庭、环保合议庭是近年来环境公益诉讼审判专门化的实践模式,考虑到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因地制宜的设立环保合议庭是现实条件下最可行的路径选择.在明确适格原告、保持司法能动性及专业性等方面,是环保合议庭在运作中需注意的问题.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审判专门化 司法救济 立法模式
田义文 郭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陕西杨凌712100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77-80
201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