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司法中的公众参与:一个法理和制度分析的框架--以我国地表水资源法律保护为视角
本文试图从法理和制度分析的框架对环境司法中的公众参进行探讨,旨在为我国环境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可资参酌的共识.根据公众参与环境司法的制度困境提出了公众参与环境司法的双重变革。笔者认为,公众参与环境司法必须首先塑造和强化民主观念。其次,公众参与环境司法需要塑造和强化权利观念。最后,公众参与环境司法需要塑造和强化责任观念。这三个层面的制度结合,可以将公众参与环境司法所依赖的社会要素、制度要素、技术与资源要素结合起来,从而充实公众的参与权,提升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环境司法 公众参与 地表水资源 法律保护
冯春萍 林北平
海南师范大学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81-87
201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