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个人环境公益诉讼程序分析

2007年贵阳市首次组建环保法庭(现已改名生态法庭)以来,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得到实践,成效明显,但诉讼程序上仍存在许多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本文以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个人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为视角,按照一审普通诉讼程序顺序分析了起诉和受理阶段、庭审阶段、裁判阶段、执行阶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希望能为我国正在试行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尽点绵薄之力.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原告主体资格 司法程序 立法完善

陶信平 许文聪

长安大学,陕西西安710064

国内会议

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第三届环境司法论坛

贵阳

中文

105-111

201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