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同探析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部门衔接的目的是为有效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目前仅在工商、海关、税务等部门进行运用,在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尚未涉及.本文从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的背景着手,研究了实施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的客观原因与法律、实践基础,介绍了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的程序,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同所存在的障碍并提出了相应措施.
环境保护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法律制度
李巧玲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武汉430065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143-148
201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