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司法保护的实践与创新--从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审判庭设立说开去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保护环境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身,就是保护人类的未来.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美丽中国的梦想,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的十八大报告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本文从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审判庭设立所面临的严峻环境形势出发,论证了环境司法保护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本文对贵阳、无锡、昆明环保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归纳总结;最后本文对环境司法保护的创新路径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环境司法保护的八大创新路径.
环境司法 法律保护 审判庭 立法完善
肖玉坤 向敏
黔东南州中级法院环保庭 黔东南州麻江县法院刑庭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158-167
201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