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环境审判制度的检视与思考

随着我国各地环保法庭的相继设立,环境审判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有待进一步的提升.我国环境审判制度上还存在环境审判受阻、纠纷协调机制关注不够、审判程序混乱等问题.环境审判立法不健全、环境利益协调不力和环境审判及配套制度不完善等缺陷,无疑是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制度原因.环保案件的特殊性以及特定的时代背景决定了环境审判需要制度创新.通过加强环境立法和培训、加大能动司法力度、完善环境审判制度、创设审判配套制度,这既为传统审判制度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又为审判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支持.

环境审判制度 司法监督 立法完善

任洪涛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

国内会议

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第三届环境司法论坛

贵阳

中文

210-217

201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