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在编撰年鉴稿中行文不规范的一些问题

本文以《北海年鉴》为例,从用字、用词、数字使用、标点符号使用、计量单位等方面的入手,论述如何规范年鉴稿行文.编撰年鉴工作中,各单位在行文中的用字、用词一律按照1992年7月7日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02年3月31日发布度行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为准,而标点符号要按照1995年12月13日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1996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使用。

城市年鉴 稿件编撰 行文错误 规范标准

吴莹

北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国内会议

第二十五次全国城市年鉴研讨会

贵阳

中文

9-10

201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